高晓松、宋柯入局阿里,音乐淘宝命运如何?
就在前几天,宋柯曾经提出过一个音乐淘宝的概念。他认为,可以打造一个类似“淘宝”的交易平台,词曲作者、制作人团队进行网上登记、认证,“保不准哪天YY的歌手,或者哪个创作人的词曲遇到了张亚东、火星电台、梁翘柏来做他们的单曲,这个平台能给这群人制造机会,变成一个成长的阶梯。”
淘宝上可以买卖数码产品,可以买卖衣服鞋帽,也可以买卖农产品,还可以买卖音乐。而歌手、制作人在淘宝待价而沽,也可以进行买卖,这倒是个新鲜事情。
就在宋柯音乐淘宝的概念提出后不几天,宋柯和他的老朋友高晓松就携手进入阿里,去实现他的音乐淘宝梦了。7月15日,阿里巴巴集团宣布成立阿里音乐集团,而将由高晓松出任董事长,宋柯出任CEO。高晓松、宋柯入局阿里了,音乐淘宝命运会如何呢?
从概念上讲,宋柯的音乐淘宝确实很新颖。至少,要比现下阿里的淘宝音乐馆要新颖许多。但是,这个概念实际上早在阿里收购虾米音乐的时候就被提出来了。早在2013年,阿里收购虾米音乐时,业界就猜测阿里会不会凭借自己的电商优势,打造音乐电商平台。时过境迁,阿里的淘宝音乐的确做成了。只不过,淘宝音乐卖的是音乐,而不是人。打开如今的淘宝音乐馆,其实音乐商品并不是占绝对的地位,演出票务、演出设备等倒是占了很大的比重。而价格不菲的唱片下载,究竟能吸引多少顾客的目光,暂时还不清楚。2014年曾经有一个数据,“目前国内音乐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有四成都是演出,版权和专辑销售仅占10%。”今天的淘宝音乐,怕是也难以逃脱这个窠臼。
当然,网络销售音乐专辑已经是个趋势,某音乐网站上某专辑销量过百万的业绩应该可以复制,我们不可以否认淘宝音乐的这一政策。那么,比买卖音乐更进一步的音乐淘宝又会如何呢?
平心而论,以买卖音乐人为主要目的的宋柯式音乐淘宝,与如今比较流行的音乐众筹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其根本原因都是,音乐唱片不景气的形势下,音乐人没钱制作音乐,只有等人来投资。只不过,音乐众筹是大家是柴火焰高;宋柯式音乐淘宝,是等大机构来包养。从风险度上看,对于音乐人来说,与其他众筹项目类似,音乐众筹失败的可能性很大。而宋柯式音乐淘宝,对音乐人来说则没有太大的风险,只不过是网上登记而已,没什么成本。但宋柯式音乐淘宝的弊端在于,你把自己的名字挂上去多少天甚至数年,也不一定会有唱片公司看上你。与数十年前星探满大街挖掘新人的模式相比,音乐淘宝让制作公司的风险增加了太多。网上的真真假假,可不像面对面那么简单。
这个道理,我想包括宋柯在内的人都会明白。那为何还会大张旗鼓的提出以买卖音乐人为核心目标的音乐淘宝概念呢?我感觉就是为了一个噱头。
互联网讲究好故事,既然阿里音乐真金白银的请你来,那你就得给人家讲一个好听的故事。互联网音乐,已经有百度音乐、QQ音乐等模式存在,如果没有创新,你阿里音乐也无非是重复大家一直在做的流程——买版权、买独家版权、维护版权、提供下载、发售数字专辑甚至筹备线下音乐演出等等。所以,适时提出比淘宝音乐馆更进一步的、有着经纪人性质的音乐淘宝概念,有助于提升自己的信誉度。但是,很显然音乐淘宝是一个有价无市、吆喝声音大顾客少的买卖。华语唱片界,近三年发行的唱片数量分别是:2012年904张,2013年724张。2014年578张。大家出的唱片,基本上是有歌迷数量保障的成名歌手。你指望音乐淘宝推出新人,让唱片公司来包装,或许会有璞玉被发现,但一年会有几个呢?除非阿里成立唱片公司,给大家出唱片。
所以,在我看来,宋柯音乐淘宝的未来可能是这样的:很热闹,赚足了眼球和人气,一大批怀揣 音乐梦想的人来自我出售,一大批唱片公司前来捧场。至于效果嘛,签约的人会屈指可数。说了半天,您也许会奇怪,怎么没提到高晓松呢?在我意识里,他已经很难算音乐人了。
热闹大于实质,噱头大于效果,音乐淘宝的命运或许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