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之形式审查
作者:方璐

    合同审查是律师各项业务领域中的高频业务,是一位合格律师必须掌握的技能。一份好的合同应该具备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内容上逻辑严谨,结构合理。因此,律师在审查合同时应该认真审阅当事人提供的背景材料,明确当事人的合同目,了解交易情况和所代表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诉求。从合同形式和实质两方面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查。
    一般来说一份合同应该具备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首部):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当事人姓名、住所地;联系方式;身份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信息)等。
    第二部分(主体):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时间、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保密责任等。
    第三部分(尾部):签署当事人名称、授权代表、签约时间、地点。
    对包括上述内容的一份合同,先要审查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往往当事人草拟的合同名称是协议书或者合同书,这种合同名称虽然不拘泥于合同内容,但也没有体现合同性质。建议所审查的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的有名合同,可以将合同名称直接体现合同性质。其次,审核合同双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是否完整一致,是否出现错误或有矛盾之处;地址是否准确。再次,还要看是否跟双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书或其他材料与合同内容是否有矛盾之处。最后,要审查合同的版面、错别字,尤其是在关键字眼上用字是否有错别字,着重条款是否加租或者划横线进行提示。
    笔者认为在审查合同的整个过程中,对合同的形式审查可以多次进行,以免疏漏PB模板库 http://www.PBku.cn。